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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城镇就罗店新镇项目与当地政府持续合作 限期延至2023年
【来源:观点地产网 时间:2019/1/2 11:56: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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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新镇项目的新合作期限为2017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止,罗店新镇开发区域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12月30日,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金罗店开发有限公司于12月29日与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就罗店新镇项目的持续合作达成协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罗店新镇项目的新合作期限为2017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止,罗店新镇开发区域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此前,2017年6月20日,中国新城镇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管理局下发批复,将宝山区罗店新镇项目东部土地H-02地块纳入宝山区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纳入计划的土地面积6.92公顷(69200平方米)。


上海罗店新镇项目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东部项目将继续由中国新城镇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金罗店开发负责开发。按照协议约定,金罗店公司能够获取土地出让金的重大部分作为营业收入。


罗店新镇项目为中国新城镇自2002年开始开发的首个新镇项目。项目的合作协定的期限为十五年,因此,此前的协议于2017年8月20日合作期限届满。


此次的公告中表示,金罗店公司将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西区剩余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工作,并配合当地政府完成移交工作,区域内某些尚未完成的动拆迁工作,将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金罗店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当地政府同意向金罗店公司返还东部动拆迁及安置工作费用共计人民币15.23亿元。此外,当地政府委托金罗店公司作为东部一级开发项目的代建单位,负责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双方后续会签署单独的协议,约定相关项目的具体开发及建设管理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中提及,根据新的合作协议,中国新城镇在项目中的收入模式将会发生变化。


在原协议下,集团获得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返还。而根据合作协议,当地政府委托金罗店公司作为东部区域的代建单位,负责东部一级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该集团将会根据后续签署的具体协议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根据新合作协议,金罗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将获得当地政府大力支持,进一步向罗店新镇引进各种优质产业及资源,其中包括集成电路行业的高质量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及文体娱乐项目。


中国新城镇表示,根据合作协议,金罗店公司可收到款项约15.23亿元,其中的6.49亿元为2017年的营业收入,而剩余部分该公司将会用作相关建设开发费用及/并改善公司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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